今天閒來無事整理好房間之後,
在電腦前一邊看著皇冠大眾文學獎入圍的純律一邊剪起留了一陣子的指甲。
對於頭髮指甲啊這些東西我一點也不會依依不捨,再留就有了嘛。
常常說頭髮燙太多次會如何如何不好我也不太在意,
說真的,把爛掉的那一大截剪掉重新再來不就好了,
不懂為何總有人會問”你不會捨不得啊?”
今天晚上還剩半個小時 Boston Legal 就要開始演了,我手上就是想找些事做。
這周 Medium 的心得空在那裡就是提不起勁寫,別誤會,是有什麼想要寫的,
只是懶得整理懶得動,現在我只想要吸收東西而非製造。
不想讓指甲油虐待剛剛才用Crabtree&Evelyn Gardener Hand Treatment伺候過的手,
決定把指甲剪短,反正我一直沒真的習慣長指甲,
塗乳液會卡在指尖,洗杯子也覺得不好洗。
說的瀟灑,但剪到無名指時還是猶豫了一下下。
無名指是我最早開始留的,大概因為它們是唯一兩隻長略略大於寬的一隻吧。
比較好留,留起來也很好看。
平時八隻指甲都維持短短乾乾淨淨時,只有無名指鶴立雞群。
不過,終究還是像我前面說的,
指甲頭髮總是會再長,我多看了無名指幾眼,還是咖嚓剪了下去。
BL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