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晃寫了篇點頭揮手握手擁抱吻頰,讓我也想發洩一下。
美國真是非常時興初次見面就要握個手這套,剛來時非常不習慣。
我一向覺得握手在台灣是那種在政商界打滾的人士表面功夫的一種。
在台灣,我不記得有跟誰握手過。
朋友見面不是笑笑打招呼,熟一點的就是一掌巴在背上或是尖叫對方的名字。
(就像嘉伶婚禮上,total 巧遇不熟的高一同學,
他們一邊握手一邊講些像是 “在哪高就啊?” 之類非常商氣又老頭子氣的話,
阿岑說她一陣毛骨悚然,我們也深有同感,並暗自期許自己永遠不要變成那樣。)
不過我一向適應力很強,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是我的信念。
看場合看對象,對方伸出來的手不再讓我惶然失措。
我知道可以從握手看出一個人的性格,於是我的握手一向不卑不亢,
(但搞不好人家感覺其實是柔若無骨,雖然明明就是骨頭人…)
有時主動伸出受的那人握手反而無力而疏遠,我會想,你何苦自曝其短呢?
至於擁抱或吻頰,擁抱在教會中算是很普遍的事。
看似溫和但實際上總跟人保持一段安全距離的我十分討厭肢體接觸,
除非是我很信任的人,不然就連靠我太近我都會渾身不自在。
不熟的人要抱,先給我些心理準備還好,
有一次被個中山升交大的小學妹一把抱住,害我瞬間石化。
吻頰就更不用說了。
即使是文化,西方人也知道東方人有自己的文化的。
在研究所時班上只有我一個華人,(後來)也跟大家打成一片,
但始終不會有人對我做太超過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