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表達清楚。)
今天看到 total 一篇在講他玩團的想法,
説到他專注於 metal 除了因為他熱愛 metal 之外,
也是抱持著要先把 metal 玩好再考慮其他的心態。
他並提到了不認同時下一些團,看什麼紅就玩什麼。
我很同意。
隨著潮流走,這樣做出來的音樂說白一點只是媚俗,
那麼你做音樂的目的究竟在哪裡?
自high,也許。
(如果某些人做音樂的目的是在於此,那也不能怪他們跟著流行了吧。
只能說覺得他們玷污了音樂,哈。)
但是我也認為沒有必要這麼拘泥於音樂”類型”。
我一向主張,所謂不同的音樂類型(從鄉村,爵士,到各類細分的搖滾...)
是後來的人將比較相似的音樂風格分到同一個目錄下去。
當初創作音樂的人我相信他們就是要做他們想做的音樂,並不是一開始說:
好,我要來做punk風的音樂而發明了punk rock。
拿搖滾樂來說好了,搖滾樂事實上是一種精神,是理念的 expression,
搖滾樂並不一定是吵吵鬧鬧的。
待續,party終於要開始了,好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