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途中, KOIT 播起一首非常有九零年代男孩團體(boy band)風的歌, 我的記憶被拉回十多年前, 那時一切都還在啟蒙之初. 而我腦海中響起 Take That: Everything Changes 裡的歌, 蓋過了廣播傳出的樂聲, 當年青澀又帶著年少狂放的甜美的小夥子們, 又一勁湧入腦海. 青春洋溢的 Sure, 深情醉人的 Babe, 而最令我難以忘懷的是他們現場的 Relight my fire. 即使聽過的團屈指可數, 我仍挺著胸膛宣稱 Take That 是當代最好的 Boy Band. 音樂總是有當時的回憶依附著, 更精確地說, 是當時的心情, 就像連續好幾年我聽到志明與春嬌時總會胸口悶, 不是因為旋律讓人低落, 也不是歌詞讓人感傷, 只因一九九九年誰去唱歌不點志明與春嬌, 而這首歌自然而然地跟一九九九年狗血肥皂劇般的九點半檔真實故事緊密地纏繞在一起. 於是, 當 Sure, so sure. that it’s heaven knocking on my door 在我腦海自動播放, 隨之浮起的卻不那麼確定, 不怎麼踏實, 想要什麼都懂, 想要表現像什麼都懂的奇妙心情. 那時候唱著歌, 不是頂在意它的歌詞. 跟阿岑她們和著 babe, I’m back again, 也只是強說愁的浪漫. 在課本考卷上畫上正 T 倒 T 的 logo, 為了 Robbie 的單飛心碎, 但也只是買買 CD, 看看雜誌, 錄下電視上播的每場演唱會, 聽到 ICRT 在抽獎送人去澳洲聽 Take That 滿心羨慕卻無法可施. 小孩子的步伐能有多大, 但又總希望當初自己能多抓點什麼.
五人裡面我一向最愛 Robbie, 但我喜歡他不是因為他的聲音, 更不是他的音樂 (何況TT年代的歌大多都是Gary寫的), 而是他的人. 我知道這就像我因為某些球員展現出來的個性而喜歡他們一樣, 大部份真正的行家對此嗤之以鼻. 但”人”一向最能感動我, 很多時候我都是先對人感興趣, 進而對他們的’work’產生興趣及喜好. 所以當 RW 出了他第一張專輯, 我忠實地買了, 卻不是很肯定自己到底喜不喜歡, 每首歌都會唱會背了, 還是不確定它合不合口味. 我只知道, 他是 RW, 我喜歡 RW. 而這已經成為一個決定而非關喜好, 而啟蒙時期建立的信念, 似乎比什麼其他的都難以打破. 所以即使他被 Oasis 的小子們帶壞, 他在來台的演唱會上取笑 TT, 我仍寬容地喜歡著他. 新專輯 Rudebox 將於本月底發行, 拭目以待.
那你為什麼喜歡 RW 呢?
Wait! RW 現在住在 LA!? ~”~
原來他搬到美國了 @_@a
我之前買他的專輯是因為他很有自己的風格吧,
無論是搞怪或是走老爵士,
加上歌也挺不錯聽的 ^^
不過現在曲風好像也有點日趨一致了 Orz
很奇妙, 他住 LA 2006年的 tour 卻一場也不在美國, 真討厭…